一、目的
為建立安全及可信賴的資訊環境,以確保資訊資產的機密性、可用性與完整性,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,確保資訊的適當安置及資訊安全實務作業的可行性與有效性。
二、目標
為維護本校資訊資產之機密性、完整性與可用性,保障使用者資料隱私之安全。期藉由共同努力以達成下列目標:
1.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機密性資料須確保需經授權人員才可存取資訊,以確保其機密性。
2.保護本校業務服務之安全,避免未經授權之修改,以確保其正確性與完整性。
3.確保本校各項業務服務之執行須符合相關法令或法規之要求。
三、責任
1.管理階層應積極參與及支持資訊安全管理制度,並透過適當的標準和程序以實施本政策。
2.本校之內部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應遵守本政策。
3.本校之內部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有責任透過適當通報機制,通報資訊安全事件或弱點。
4.任何危及資訊安全之行為,將視情節輕重追究其民事、刑事及行政責任或依本校之相關規定進行議處。
四、資訊安全管理範圍
本政策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內部人員、委外服務廠商與訪客等。
資訊安全管理範疇涵蓋九項領域,避免因人為疏失、蓄意或天然災害等因素,導致資料不當使用、洩漏、竄改、破壞等情事發生,對本校造成各種可能之風險及危害,各領域分述如下:
1.個人電腦資訊安全守則
2.伺服器資訊安全管理
3.資產(個資)盤點及業務流程
4.個人資料保護管理
5.通訊與作業管理
6.實體與環境安全控管
7.委外廠商管理
8.資訊安全事件處理
9.法規遵循性